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铝合金儿童手推轮椅车(基础型)

面向人群:
上海市户籍拥有残疾证残疾人士
辅具目录:
儿童轮椅车
适配编号:
2022Z573
使用年限:
3.0年
规格:
KL-W
适用对象:
肢体残障人士
厂家名称:
烟台康利康复器材制造有限公司

型号:KL-W

我公司生产的铝合金儿童手推轮椅车(基础型),产品执行GB/T

13800-2009《手动轮椅车》国家标准,并符合以下技术参数、技术

说明要求:

1.多彩车架配上活泼的图案的座垫。

2.座宽280mm、300mm、340mm可选,适应不同年龄儿童的需要。

脚踏板腿部长度可调节,以对应使用儿童的生长、发育。

3.靠背可折叠,收纳方便。

4.车架由高强度7003系列铝合金管焊接组合而成,双“X”支架高强度

铝合金结构,经喷漆处理呈彩色。承重结构管材为φ20x1.7(mm)。

5.扶手PU发泡,内有衬板,舒适耐用。

6.靠背垫、座椅垫面料经泼水加工处理,有多种颜色可选择,PA脚

踏板,配搁腿带。导向轮为耐磨橡胶实心轮,配高强度PA轮叉。

大轮铝合金轮圈,PP手圈,配充气防滑减震花纹轮胎。刹车制动手

刹,配防尘罩。

7.涨闸刹车:握把涨闸刹车,制动充分,坡道上使用安心。且制动不直

接作用于轮胎上,制动在车轴上,对轮胎无磨损。

8.载荷量(kg):100KG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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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市辅助器具网上申请知情同意书

在上海阳光辅具网进行辅助器具网上申请时,您应当阅读并遵守《上海市辅助器具网上申请知情同意书》(以下简称“同意书”)内各条款的内容。

一、行为规范:

1、您应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残疾人,或是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残疾人的法定代理人(监护人)。

2、保证所填写资料的真实性、准确性、完整性。

3、按上海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政策规定申请辅助器具。

4、按所申请辅助器具的限用方法、要求等使用。

5、在辅助器具使用前和使用中自行做常规安全检查。

6、所申请的辅助器具仅限本人自用,不得出借、出租或转让。

7、接受并配合上海市、区残疾人辅助器具机构的监督管理。

8、接受并配合上海市、区残疾人辅助器具机构委托的第三方对所申请的辅助器具进行核查。

二、违约处理:

若经查实,存在违反辅助器具申请、使用的政策规定及本知情同意书中行为规范的,您将被列入辅具申请黑名单或取消辅助器具申请资格。同时,因此对您本人或任意第三方造成损害的法律责任,均由您自行承担。 

三、其它:

上海市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对本知情同意书有最终解释权。

1.(可多选)残疾部位:
左上肢 右上肢 双上肢 左下肢 右下肢 双下肢 躯干 其它 (例如:侏儒症等)

2.(可多选)四肢控制能力:
正常 单侧上肢失控 单侧下肢失控 双上肢均失控 双下肢均失控 单侧上下肢失控 四肢均不能控制

3.手功能:
正常 单手抓握能力减弱 双手抓握能力减弱 单手不能抓握 双手不能抓握

4.身体机能:
不能坐 坐不好 可独坐 不能站 站不好 可独站 不能走 走不好 可独立行走